译文
桃花怒放千万朵,色彩鲜艳红似火。这位姑娘嫁过门,夫妻美满又和顺。
桃花怒放千万朵,硕果累累大又多。这位姑娘嫁过门,早生贵子后嗣旺。
桃花怒放千万朵,桃叶纷呈真茂盛。这位姑娘嫁过门,齐心携手家和睦。
注释
夭夭:花朵怒放,美丽而繁华的样子。
灼灼:花朵色彩鲜艳如火,明亮鲜艳的样子。
华:同“花”。
之子:这位姑娘。
于归:女子出嫁。古代把丈夫家看作女子的归宿,故称“归”。于:虚词,无实义。
宜:和顺、亲善。
蕡(fén):草木结实很多的样子。此处指桃实肥厚肥大的样子。有蕡即
这首诗非常有名,即便只读过很少几篇《诗经》的人,一般也都知道“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这是为什么呢?我想,无非有这样几个原因:第一,诗中塑造的形象十分生动。拿鲜艳的桃花,比喻少女的美丽,实在是写得好。谁读过这样的名句之后,眼前会不浮现出一个像桃花一样鲜艳,像小桃树一样充满青春气息的少女形象呢?尤其是“灼灼”二字,真给人以照眼欲明的感觉。写过《诗经通论》的清代学者姚际恒说,此诗“开千古词赋咏美人之祖”,并非过当的称誉。第二,短短的四字句,传达出一种喜气洋洋的气氛。这很可贵。“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细细吟咏,一种喜气洋洋、让人快乐的气氛,充溢字里行间。“嫩嫩的桃枝,鲜艳
这是一首祝贺年青姑娘出嫁的诗。据《周礼》云:“仲春,令会男女。”周代一般在春光明媚桃花盛开的时候姑娘出嫁,故诗人以桃花起兴,为新娘唱了一首赞歌。旧说如《毛序》等以为与后妃君王有关,为今人所不取。
全诗分为三章。
第一章以鲜艳的桃花比喻新娘的年青娇媚。人们常说:第一个用花比美人的是天才,第二个用花比美人的是庸才,第三个用花比美人的是蠢才。《诗经》是中国第一部诗歌总集,所以说这里是第一个用花来比美人,并不为过。自此以后用花、特别是用桃花来比美人的层出不穷,如魏·阮籍《咏怀·昔日繁华子》:“夭夭桃李花,灼灼有辉光。”唐·崔护《题都城南庄》:“去年今日
关于此诗的背景,《毛诗序》以为与后妃君王有关。方玉润在《诗经原始》中对这种观点进行了驳斥,认为“此皆迂论难通,不足以发诗意也”。现代学者一般不取《毛诗序》的观点,而认为这是一首祝贺年青姑娘出嫁的诗。也有人提出了新的说法,认为这首诗是先民进行驱鬼祭祀时的唱词,其内容是驱赶鬼神,使之回到归处,并祈求它赐福人间亲人。
参考资料:完善
吴王夫差起师伐越,越王勾践起师逆之江。
大夫种乃献谋曰:“夫吴之与越,唯天所授,王其无庸战。夫申胥、华登,简服吴国之士于甲兵,而未尝有所挫也。夫一人善射,百夫决拾,胜未可成。夫谋必素见成事焉,而后履之,不可以授命。王不如设戎,约辞行成,以喜其民,以广侈吴王之心。吾以卜之于天,天若弃吴,必许吾成而不吾足也,将必宽然有伯诸侯之心焉;既罢弊其民,而天夺之食,安受其烬,乃无有命矣。”
越王许诺,乃命诸稽郢行成于吴,曰:“寡君勾践使下臣郢,不敢显然布币行礼,敢私告于下执事曰:‘昔者,越国见祸,得罪于天王,天王亲趋玉趾,以心孤勾践,而又宥赦之。君王之于越也,繄起死人而肉白骨也。孤不敢忘天灾,其敢忘君王之大赐乎?今勾践申祸无良,草鄙之人,敢忘天王之大德,而思边陲之小怨,以重得罪于下执事?勾践用帅二三之老,亲委重罪,顿颡于边。今君王不察,盛怒属兵,将残伐越国。越国固贡献之邑也,君王不以鞭箠使之,而辱军士,使寇令焉!勾践请盟。一介嫡女,执箕帚以晐姓于王宫;一介嫡男,奉盘匜以随诸御。春秋贡献,不解于王府。天王岂辱裁之?亦征诸侯之礼也。’”
夫谚曰:“‘狐埋之而狐搰之,是以无成功。’今天王既封殖越国,以明闻于天下,而又刈亡之,是天王之无成劳也。虽四方之诸侯,则何实以事吴?敢使下臣尽辞,唯天王秉利度义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