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我好像那荒野里孤生的野竹,希望能在大山谷里找到依靠的伴侣。
你我刚刚新婚你便远赴他乡,犹如菟丝附女萝的我,仍感孤独而无依靠。
菟丝有繁盛也有枯萎的时候,夫妻也应该会要有俩相厮守的时宜。
我远离家乡千里来与你结婚,正是新婚恩爱时你却离我远赴他乡。
相思苦岁月摧人老青春有限,多麼的盼望夫君功成名就早日归来。
我自喻是朴素纯情的蕙兰花,正是含苞待放楚楚怜人盼君早采撷。
怕过了时节你还不归来采撷,那秋雨飒风中将随著秋草般的凋谢。
你信守高节而爱情坚贞不渝,那我就只有守著相思苦苦的等著你。
注释
“冉冉孤生竹,结根泰山阿。”竹而曰“孤生”以喻其孑孑孤立而无依靠,“冉冉”是女子自寓柔弱。竹结根之处是大山,又在山阿之处,可以避风,这是以山比喻男方。《文选》李善注曰:“结根于山阿,喻妇人托身于君子也。”
“与君为新婚,兔丝附女萝。”兔丝(菟丝)和女萝是两种蔓生植物,其茎蔓互相牵缠,比喻两个生命的结合。《文选》五臣注:“菟丝女萝并草,有蔓而密,言结婚情如此。”从下文看来,菟丝是女子的自喻,女萝是比喻男方。“为新婚”不一定是已经结了婚。清方廷珪《文选集成》说,此是“媒妁成言之始”而“非嫁时”。“为新婚”可能是指已经订了婚,但还没有迎娶。
“兔丝生
《冉冉孤生竹》是《古诗十九首》之一。《古诗十九首》大约是东汉后期作品。至于《冉冉孤生竹》的具体创作时间则难以考证。有人认为此诗是婚后夫有远行,妻子怨别之作;也有人认为此诗是写一对男女已有成约而尚未成婚,男方迟迟不来迎娶,女方遂有种种疑虑哀伤,作出这首感情细腻曲折之诗。
非有先生仕于吴,进不能称往古以厉主意,退不能扬君美以显其功,默然无言者三年矣。吴王怪而问之曰:“寡人获先人之功,寄于众贤之上,夙兴夜寐,未尝敢怠也。今先生率然高举,远集吴地,将以辅治寡人,诚窃嘉之。体不安席,食不甘味,目不视靡曼之色,耳不听钟鼓之音;虚心定志,欲闻流议者,三年于兹矣。今先生进无以辅治,退不扬主誉,窃不为先生取之也。盖怀能而不见,是不忠也;见而不行,主不明也。意者寡人殆不明乎?”非有先生伏而唯唯。
吴王曰:“可以谈矣,寡人将竦意而听焉。”先生曰:“于戏!可乎哉?可乎哉?谈何容易!夫谈者有悖于目、拂于耳、谬于心而便于身者;或有说于目、顺于耳、快于心而毁于行者,非有明王圣主,孰能听之矣?”吴王曰:“何为其然也?中人以上可以语上也。先生试言,寡人将听焉。”先生对曰:“昔者关龙逢深谏于桀,而王子比干直言于纣。此二臣者,皆极虑尽忠,闵主泽不下流,而万民骚动,故直言其失,切谏其邪者,将以为君之荣,除主之祸也。今则不然,反以为诽谤君之行,无人臣之礼,果纷然伤于身,蒙不辜之名,戮及先人,为天下笑。故曰:谈何容易!是以辅弼之臣瓦解,而邪谄之人并进,遂及蜚廉、恶来革等。二人皆诈伪,巧言利口,以进其身;阴奉雕琢刻镂之好,以纳其心。务快耳目之欲,以苟容为度。遂往不戒,身没被戮,宗庙崩弛,国家为虚。放戮贤臣,亲近谗夫。《诗》不云乎?‘谗人罔极,交乱四国’,此之谓也。故卑身贱体,说色微辞,愉愉呴呴终无益于主上之治,即志士仁人不忍为也。将俨然作矜严之色,深言直谏,上以拂人主之邪,下以损百姓之害;则忤于邪主之心,历于衰世之法。故养寿命之士莫肯进也,遂居深山之间,积土为室,编蓬为户,弹琴其中,以咏先王之风,亦可以乐而忘死矣。是以伯夷、叔齐避周,饿于首阳之下,后世称其仁。如是,邪主之行,固足畏也。故曰:谈何容易!”
于是吴王戄然易容,捐荐去几,危坐而听。先生曰:“接舆避世,箕子被发佯狂。此二子者,皆避浊世以全其身者也。使遇明王圣主,得赐清燕之间,宽和之色,发愤毕诚,图画安危,揆度得失;上以安主体,下以便万民,则五帝三王之道,可几而见也。故伊尹蒙耽辱,负鼎俎和五味以干汤;太公钓于渭之阳,以见文王。心合意同,谋无不成,计无不从,诚得其君也。深念远虑,引义以正其身,推恩以广其下;本仁祖义,襃有德,禄贤能,诛恶乱;总远方,一统类,美风俗,此帝王所由昌也。上不变天性,下不夺人伦;则天地和洽,远方怀之,故号圣王,臣子之职即加矣。于是裂地定封,爵为公侯;传国子孙,名显后世,民到于今称之,以遇汤与文王也。太公伊尹以如此,龙逄、比干独如彼,岂不哀哉!故曰:谈何容易!”
于是吴王穆然,俯而深惟,仰而泣下交颐,曰:“嗟乎!余国之不亡也,绵绵连连,殆哉世之不绝也。”于是正明堂之朝,齐君臣之位。举贤才,布德惠,施仁义,赏有功;躬亲节俭,减后宫之费,捐车马之用;放郑声,远佞人;省庖厨,去侈靡,卑宫馆,坏苑囿,填池堑,以与贫民无产业者。开内藏,振贫穷,存耆老,恤孤独,薄赋敛,省刑辟。行此三年,海内晏然,天下大治,阴阳和调,万物咸得其宜。国无灾害之变,民无饥寒之色,家给人足,畜积有余。囹圄空虚,凤凰来集,麒麟在郊,甘露既降,朱草萌芽。远方异俗之人,向风慕义,各奉其职而来朝贺。
故治乱之道,存亡之端,若此易见,而君人者莫肯为也。臣愚窃以为过,故《诗》曰:“王国克生,惟周之贞。济济多士,文王以宁。”此之谓也。
张骞,汉中人也,建元中为郎。时匈奴降者言匈奴破月氏王,以其头为饮器,月氏遁而怨匈奴,无与共击之。汉方欲事灭胡,闻此言,欲通使,道必更匈奴中,乃募能使者。骞以郎应募,使月氏,与堂邑氏奴甘父俱出陇西。径匈奴,匈奴得之,传诣单于。单于曰:“月氏在吾北,汉何以得往使?吾欲使越,汉肯听我乎?”留骞十余岁,予妻,有子,然骞持汉节不失。
居匈奴西,骞因与其属亡乡月氏,西走数十日至大宛。大宛闻汉之饶财,欲通不得,见骞,喜,问欲何之。骞曰:“为汉使月氏而为匈奴所闭道,今亡,唯王使人道送我。诚得至,反汉,汉之赂遗王财物不可胜言。”大宛以为然,遣骞,抵康居。康居传致大月氏。大月氏王已为胡所杀,立其夫人为王。既臣大夏而君之,地肥饶,少寇,志安乐,又自以远远汉,殊无报胡之心。骞从月氏至大夏,竟不能得月氏要领。
留岁余,还,欲从羌中归,复为匈奴所得。留岁余,单于死,国内乱,骞与胡妻及堂邑父俱亡归汉。拜骞太中大夫,堂邑父为奉使君。初,骞行时百余人,去十三岁,唯二人得还。
天子既闻大宛及大夏、安息之属皆大国,多奇物,土著,颇与中国同俗,而兵弱,贵汉财物;其北则大月氏、康居之属,兵强,可以赂遗设利朝也。诚得而以义属之,则广地万里,重九译,致殊俗,威德遍于四海。乃令因蜀犍为发间使,四道并出,皆各行一二千里。其北方闭氐、莋,南方闭巂、昆明。昆明之属无君长,善寇盗,辄杀略汉使,终莫得通。然闻其西可千余里,有乘象国,名滇越,而蜀贾间出物者或至焉,于是汉以求大夏道始通滇国。初,汉欲通西南夷,费多,罢之。及骞言可以通大夏,乃复事西南夷。
骞以校尉从大将军击匈奴,知水草处,军得以不乏,乃封骞为博望侯。是岁元朔六年也。后二年,骞为卫尉,与李广俱出右北平击匈奴。匈奴围李将军,军失亡多,而骞后期当斩,赎为庶人。是岁,骠骑将军破匈奴西边,杀数万人,至祁连山。其秋,浑邪王率众降汉,而金城、河西并南山至盐泽,空无匈奴。匈奴时有候者到,而希矣。后二年,汉击走单于于幕北。
天子数问骞大夏之属。骞既失侯,因曰:“臣居匈奴中,闻乌孙王号昆莫。昆莫父难兜靡本与大月氏俱在祁连、敦煌间,小国也。大月氏攻杀难兜靡,夺其地,人民亡走匈奴。子昆莫新生,傅父布就翕侯抱亡置草中,为求食,还,见狼乳之,又乌衔肉翔其旁,以为神,遂持归匈奴,单于爱养之。及壮,以其父民众与昆莫,使将兵,数有功。时,月氏已为匈奴所破,西击塞王。塞王南走远徙,月氏居其地。昆莫既健,自请单于报父怨,遂西攻破大月氏。大月氏复西走,徙大夏地。昆莫略其众,因留居,兵稍强,会单于死,不肯复朝事匈奴。匈奴遣兵击之,不胜,益以为神而远之。今单于新困于汉,而昆莫地空。蛮夷恋故地,又贪汉物,诚以此时厚赂乌孙,招以东居故地,汉遣公主为夫人,结昆弟,其势宜听,则是断匈奴右臂也。既连乌孙,自其西大夏之属皆可招来而为外臣。”天子以为然,拜骞为中郎将,将三百人,马各二匹,牛、羊以万数,赍金币帛直数千巨万,多持节副使,道可便遣之旁国。骞既至乌孙,致赐谕指,未能得其决。语在《西域传》。骞即分遣副使使大宛、康居、月氏、大夏。乌孙发译道送骞,与乌孙使数十人,马数十匹。报谢,因令窥汉,知其广大。
骞还,拜为大行。岁余,骞卒。后岁余,其所遣副使通大夏之属者皆颇与其人俱来,于是西北国始通于汉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