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声于御史台,有劳于条例司,

出处

出自清李稷勋的《挽张百熙联

拼音和注音

yǒu shēng yú yù shǐ tái , yǒu láo yú tiáo lì s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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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及意思

词语释义

有声:有声誉;著称。

御史:御史yùshǐ官名。秦以前指史官,明清指主管纠察的官吏御史前书。——《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又顾召赵御史。御史诣学宫。——清·张廷玉《明史》又御史齐康。

御史台:御史台yùshǐtái中国古代监察官署名称,又名“宪台”。

有劳:有劳yǒuláo客气话,用于拜托或答谢别人代自己做事这件事有劳您了

条例:(名)由国家制定或批准的规定某些事项或某一机关的组织、职权等的法律文件,也指团体制定的章程: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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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诗
李稷勋

李稷勋

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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