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为诗书,周召尽刑馀。

出处

出自清孔祥淑的《读史(其五)

拼音和注音

fǎ lǜ wèi shī shū , zhōu zhào jǐn xíng y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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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及意思

词语释义

诗书:诗书shī-shū∶指《诗经》和《尚书》坐大厦之下而诵诗书,无奔走之劳矣。——明·宋濂《送东阳马生序》∶泛指一般书籍、诗文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玉台新咏·古诗为焦仲卿妻作》漫卷诗书喜欲狂。——唐·杜甫《闻官军收河南河北》

法律:(名)由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并由司法机关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如宪法、刑法、民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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