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非青玉案,为愧洛生吟。

出处

出自宋刘敞的《次袁陟十四韵

拼音和注音

céng fēi qīng yù àn , wèi kuì luò shēng yín 。

小提示:"曾非青玉案,为愧洛生吟。"的拼音和注音来自AI,仅供参考。

翻译及意思

词语释义

青玉案:1.青玉所制的短脚盘子。名贵的食用器具。2.借指回赠之物。3.泛指古诗。4.词牌名。用作词牌名时“案”的读音有争议,一说读wǎn,一说读àn。名本汉张衡《四愁诗》“何以报之青玉案。”此调一般以宋贺铸所作“凌波不过横塘路”一首为正格,故又名《横塘路》。双调,六十七字,前后段各六句,五仄韵。参见《词谱》卷十五。

小提示:"曾非青玉案,为愧洛生吟。"中的词语释义来自AI,仅供参考。

相关分类
全诗
刘敞

刘敞

刘敞(1019—1068)北宋史学家、经学家、散文家。字原父,一作原甫,临江新喻荻斜(今属江西樟树)。庆历六年与弟刘攽同科进士,以大理评事通判蔡州,后官至集贤院学士。与梅尧臣、欧阳修交往较多。为人耿直,立朝敢言,为政有绩,出使有功。刘敞学识渊博,欧阳修说他“自六经百氏古今传记,下至天文、地理、卜医、数术、浮图、老庄之说,无所不通;其为文章尤敏赡”,与弟刘攽合称为北宋二刘,著有《公是集》。

相关名句

主题

热门名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