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稽录事应当别,笠泽高僧定赋诗。

出处

出自元末明初郯韶的《律诗二首奉寄玉山徵君(其二)

拼音和注音

huì jī lù shì yīng dāng bié , lì zé gāo sēng dìng fù sh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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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及意思

词语释义

高僧:高僧gāosēng道行修炼达到较高水平的僧侣

赋诗:吟诗;写诗。

录事:录事lùshì旧时政府机关中管记录、缮写的小吏郡录事骇之。——明·高启《书博鸡者事》

应当:(动)应该:~强调。[近]应该|理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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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诗
郯韶

郯韶

又号苕溪渔者。慷慨有气节。顺帝至正中尝辟试漕府掾,不事奔竞,澹然以诗酒自乐。工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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