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思著篇究根柢,王通命说垂仪刑。

出处

出自宋强至的《通判国博中斋诗

拼音和注音

zi sī zhù piān jiū gēn dǐ , wáng tōng mìng shuō chuí yí xíng 。

小提示:"子思著篇究根柢,王通命说垂仪刑。"的拼音和注音来自AI,仅供参考。

翻译及意思

词语释义

仪刑:仪刑yíxíng∶效法;法式仪刑文王,万邦作孚。——《诗·大雅·文王》朱熹集传:“仪,象;刑,法。”∶典范,典型

根柢:1.草木的根。2.比喻事物的根基,基础。3.植根。

究根:究根儿jiūgēnr[口]∶追问事情的来龙去脉;追根溯源这事已经过去了,你不必究根儿

小提示:"子思著篇究根柢,王通命说垂仪刑。"中的词语释义来自AI,仅供参考。

相关分类
全诗
强至

强至

强至(1022年~1076年),字几圣,杭州(今属浙江)人。仁宗庆历六年(1046年)进士,充泗州司理参军,历官浦江、东阳、元城令。英宗治平四年(1067年),韩琦聘为主管机宜文字,后在韩幕府六年。熙宁五年(1072年),召判户部勾院、群牧判官。熙宁九年(1076年),迁祠部郎中、三司户部判官。不久卒。其子强浚明收集其遗文,编《祠部集》四十卷,曾巩为之序,已佚。清代强汝询《求益斋文集》卷八《祠部公家传》有传。

相关名句

主题

热门名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