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师讨有罪,不闻逾十旬。

出处

出自宋石介的《偶作

拼音和注音

wáng shī tǎo yǒu zuì , bù wén yú shí xún 。

小提示:"王师讨有罪,不闻逾十旬。"的拼音和注音来自AI,仅供参考。

翻译及意思

词语释义

有罪:有犯法的行为。亦指有犯法行为的人。有过错。表示失敬陪礼之辞。

小提示:"王师讨有罪,不闻逾十旬。"中的词语释义来自AI,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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