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网站制度,制定本规范。
二、机构设置
投诉举报部门为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受理部门,负责举报信息的接受、研判、处置与反馈工作。
三、举报信息受理范畴
(一)、在本网发表和上传的,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七条底线」、「九不准」管理规定的信息,主要表现为:
(1)违反宪法或法律法规规定;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损害公共利益;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二)、涉企虚假不实信息专项举报
(1)混淆企业主体身份的仿冒性信息;
(2)影响公众公正评判的误导性信息;
(3)不符合企业客观实际的谣言性信息;
(4)贬损丑化企业或企业家的侮辱性信
(5)侵害企业家个人隐私的泄密性信息;
(6)其他恶意干扰企业正常经营发展的信息
四、举报方式
(1)通过网站举报专区提交举报;
(2)拨打举报电话: 进行举报;
(3)发送邮件至举报邮箱:进行举报。
五、举报材料及要件
举报网络有害信息时,举报主体应提供与网络举报事项相应的信息网址或者足以准确定位举报信息的相关说明、样本截图等举报基本材料,以及相关证明证据材料等举报要件。
六、举报受理流程
(1)网站设置24小时举报电话,工作人员负责接听举报电话并做好电话记录;
(2)网站设置举报邮箱,工作人员每日登录查看邮箱并整理记录;
(3)网站设置在线举报系统,工作人员每日登录查看网站的举报信息并整理记录。
七、举报处置流程
(1)投诉举报部门在接收到举报信息后,由受理人员对举报内容进行细化分类、研判核实;
(2)对于属实的举报信息第一时间作出处置,进行“删除”“限时加私”“争议标记”“处置账号”等分级分类处置。举报处置完成后,及时向举报者反馈,无法反馈的予以注明;
(3)针对来自相关举报业务处理系统的举报信息,根据举报业务处理系统操作规范,如实填写处理说明;
(4)不属于本网站受理的举报信息,应当及时转交相关网站;
(5)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等内容的重要举报信息,及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6)举报受理及处置过程中所形成的资料,应及时整理归档并做好保密工作。
八、举报反馈流程
及时受理处置举报线索,在线索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涉政类举报线索,三个工作日内办结一般举报线索,情况复杂的举报线索,根据线索需核实的时长,确定延长办理期限,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举报处置完成后,及时向举报者反馈,工作人员根据举报人留下的联系方式统一进行反馈。
九、工作人员违规处置
相关工作人员不得滥用举报处置权利,严禁实施有偿删帖、人情删帖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利用举报处置权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一经发现,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
十、附则
(1)应注意保护举报人隐私,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2)举报人可根据举报内容,选择提交举报类型;
(3)对恶意、滥用举报功能的用户将进行黑名单管理,包括不限于屏蔽邮件、拦截电话或拒绝用户举报受理等。